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任何的发明创造,只有进行专利申请之后,才有可能获得专利保护的权利。很多发明人由于不懂专利申请的规定,又或者是对于自己的发明成果感到太兴奋,都会想提前公布出来让大家知道。但是这在专利申请上面来说是非常不允许的。具体是为什么,我们现在来看看专利公开的后果就知道了。一、公开的后果:1.专利法里有规定,对于即将进行专利申请的专利,是不可以提前公开在公众面前的。2.因为一旦公开了,专利的内容就会被大家知道,就不再具有新鲜感了,已经不符合专利申请的新颖性要求了,在接下来的专利申请当中是不会被允许授权的,以后也不能申请成为专利。二、专利具有哪些特点?1、排他性:这里指除了专利权人外,任何的个人和组织都不可以使用专利的权利;2、区域性:有些专利的权利在国家的地域上会有限制。一般来说,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那他就会得到哪个国家法律的保护。相反的,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他们是没有义务去保护的。除非在申请专利保护的时候,专利权人有同时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权的保护。3、时间性:不同类型的专利,法律上保护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专利保护期限到之前,专利权人是可以继续申请专利保护的,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别人侵权了。如果到期之后没有继续申请专利保护的,那专利之前所有的权利都会失效,再也不受法律的保护了。看了上面的特点介绍之后,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了专利保护期限的重要性。所以在专利保护期限到期之前,就要提前准备好重新申请专利保护的材料了。如果因为没有及时申请保护导致自己的经济受到损失的,这些损失也是由自己承担。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