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会批捕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会批捕么?


犯罪分子非法拘禁,是否会批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话则是需要批捕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犯罪分子犯非法拘禁罪的情况下,一般是需要批捕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公安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根据搜集到的犯罪证据,并向检察机关提出批捕申请,由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符合批捕条件的,才会批准逮捕。另外涉及到案件的调查取证需要的,可以根据实际而定。




·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根据......


·多大数额构成敲诈勒索罪?
    多大数额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多大数额构成敲诈勒索罪?达到2000元就立案侦查,构成敲诈勒索罪,并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2000元至5000元;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是相比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社会防范风险体系并不完善,但是与此相关的保险诈骗行为却层出不穷,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旦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必将受到刑......


·罪犯在服刑期间怎么减刑?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那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当初判决的刑期要低一些的。但现实中,却有很多罪犯并不知道服刑期间怎么减刑,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盗刷银行卡罪行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刷银行卡罪行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盗刷银行卡罪行的量刑标准是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把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哪些方面?
    国有企业掌握着很多优质资源,一些人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往往会贿赂企业部分领导,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其就构成了商业贿赂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商业贿赂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我国刑法也在不断完善。那么我国刑法修......


·犯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量刑处罚?一、犯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量刑处罚?犯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好请假的,只要监狱机关走请假流程就可以,以下是请假需要注意的问题:1、请、消假管理。无正当理由社请假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必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


·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是怎样的?
    人吃五谷杂粮,就是脾气各异,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在所难免,有的人自控能力比较强,可能发生几句口角就慢慢淡化了,但有的人情绪激动、性格暴躁,就可能导致冲突升级,甚至发生殴打受伤的情况,那么......


·关于犯罪未遂有何特征?
    关于犯罪未遂有何特征?一、关于犯罪未遂有何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哪些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构成强奸罪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构成强奸罪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