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西**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的辩护人。在未发表辩护意见之前,首先请法庭允许我以辩护人个人名义并代表本案委托人及其家属,对本案被害人及其家属所遭受的不幸,深表同情和慰问。庭前,辩护人依法查阅了本案的主要证据材料,会见了***,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听取了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对案情有了全面的了解。现辩护人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与质证情况在综合全案的基础上发表如下几点辩护意见:

1、 ***落水很大程度上与其自身不慎有关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明知…不识水性的情况下,与……在水库靠岸边的水中互相拨水嬉戏,致使……落水。辩护人认为:……落水与被告人的行为并为具备刑法上的必然的因果联系。

从双方的实际认知能力来分析,双方均已成年,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常的风险完全能预见到。据被告人供述,被害人曾经想下水游泳,被告人对她说“你不会游泳,不要下来”,被害人在被告人的善意提醒下并没有下水游泳。说明被告人已充分尽到注意义务。案发之前,被害人自己只是站在岸边与被告人相互泼水玩耍而已。

对被害人为何落水这一本案关键事实,公诉方并没有提供更多证据,唯一的证据就是被告人供述。而据被告人供述,被害人之所以落水是因为一次她自己向被告人泼水,被告人侧身向外面躲,被害人自己一时不慎失足落水。实际上结合日常生活经验与逻辑推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这一供述是真实可信的。根据当时两人所处位置,被害人是站在岸边面对水库方向,被告人是在水下朝向岸边,假如当时是被告人向被害人泼水,被害人的正常反应是朝向背面躲,其重心应向岸上倾斜,换言之,即便要摔倒也只会倒向岸上,而不会一头栽进外围的深水区。由此可见,……落水很大程度上与其自身不慎有关,与被告人的行为并不具备刑法上必然的因果联系。

2、被告人在被害人落水后及时进行了施救

在被害人落水的第一时间,被告人就急忙游过去救她,供述中前后多次均这样说:马上游过去救她,拉到她一下手,但没有拉起来,然后她整个人就沉下去了,我叫了几声“有人落水了,快来来救命”,接着我自己就到水里找,但没有找到。可见,被告人在当时确实履行了救助义务。

控方的几份证人证言并不能证明被告人没有及时施救。诚如被告人自己在庭审时所述,他们所看到的已经是被告人第一时间救人未果呆在现场的情景。由此,这几位证人才误以为被告人没有施救。

3、被告人施救未果与现场特殊地形有关

因为事出突然,被告人自己水性也并不好,更主要的是现场特殊的地形,被告人并没有成功地将人救出。现场勘测显示:落水位置坡度仅有46度,应该说并非陡坡,且岸边水很浅只有20多公分,不幸的是水库离岸边一米一四开外竟是四米多深的深水区,被告人在事发之前对此毫不知情。事发之时,被害人向被告人泼水,被告人侧身向外躲开,而被害人自己可能踩到什么石块滑了一跤,结果一头栽到水中,因其下滑的惯性,竟一下滑到四米多深的深水区,被告人抢救不及,被害人溺亡。

4、被告人犯罪情节属于较轻,应从轻判处予以缓刑

被告人父母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辩护人在多次会见被告人的过程中,被告人都主动提出要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表明其悔罪态度较好。现被告人家属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刑事和解及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对***的过失行为也给予了充分谅解,这表明被告人***和他的家属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要求的态度是积极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4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规定。对被告人可予以从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望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慎重考虑,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

谢谢!

辩护人:江西**律师事务所

郑**律师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构成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过失致人死亡,当事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起诉后,辩护律师应该提交一份辩护词。一般情况下,争取缓刑难度较大,律师在辩护词中,应当用充分的事实证据阐述被告认罪认罚,对家属积极赔偿,不存在主观犯罪等。


·虚假出资要负刑事责任吗
    虚假出资要负刑事责任吗一、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大概就是二到七个月左右,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


·刑法中关于罚金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罚金刑有着无法代替的作用。在新修订的《刑法》中,罚金刑在刑事制度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这样新的修改,让我们的《刑法》更符合如今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做到了与时俱进。下面就让我们看看《刑法》中关于罚金的规定有哪......


·2023刑事诉讼法解释中第一章的内容是什么?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我国在那么大的人口基数下实现国家的法制化治理十分不易。在这之中,刑事诉讼法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起到了十分重大的作用。了解一定的刑事诉讼法知识也很有必要。那2017刑事诉讼法解释中第一章的内容是什么?......


·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有不少小伙伴们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验
    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有不少小伙伴们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验,因为如今我们不管是平时旅游、消费或者是买房的这些重大事情的时候,都会难以避免的就碰到一些不良商家。不过我们在谴责这些商家的同时也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例如买......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是什么
    有的人认为只要造成了人员死亡的情况,那么此时就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如今我国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还是很严格的,只有属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那么才能定罪为故意杀人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新刑诉法77条内容是什么?
    很多人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别的诉讼,法院一起判决是否可行表示疑惑,最新刑诉法77条相关规定有规定了当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物质受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这条法律条文规定的......


·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
    注册资本就是登记注册事项的主要内容之一。如果虚报登记注册资本,就违反了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数额巨大的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公司法第209条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并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在现......


·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什么?
    一、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什么?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刑事诉讼法案例2023年的裁判原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刑事诉讼法在不断推陈出新中发展。在过去举行的刑事诉讼法年会中,许多专家学者就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也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法案例2018年的裁判标准将有重......


·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所有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主体的,也就是要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单位才行。那对于信用卡诈骗罪而言,您知道法律中对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吗?而此罪的立案标准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


·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 上诉的程序有哪些
    任何诉讼一般都包括有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等。被告人在对一审判决不服时,便可提起上诉,然后便进入了二审的程序。而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被告,还有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呢?刑事案件被告人要想提起上诉,则要了解刑事案件上诉的程......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