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贸易法概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如何规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原因,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由于距离的原因,选择在网络上进行交易签订贸易合同。为了防止合同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国际贸易法概述仲裁裁决中也做出了相关规定。所以,对于国际贸易法概述仲裁裁决的执行都有哪些规定呢?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1)限定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协议的可强制执行性 (2)构成仲裁管辖权的依据1)限定仲裁审理范围2)排除司法管辖权——并非绝对排除
《仲裁法》第20条: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法院的司法监督有决定性作用

仲裁的民间性------仲裁不能游离于一国法制之外独立存在(对证据、财产采取临时措施;临时仲裁下仲裁庭组庭障碍的救济)
(3)构成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4)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1)仲裁条款与主合同分离2)主合同效力瑕疵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3)主合同的效力争议须交付仲裁解决 4)仲裁庭的自裁管辖权
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 (1)被申请人举证1)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或依仲裁协议选择的准据法或裁决作出地法,仲裁协议无效; 2)被执行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的通知,或不能对案件提出意见; 3)裁决事项超过仲裁协议规定范围;4)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与协议不符,或无协议时与仲裁地法不符; 5)裁决未发生约束力,或被撤销或停止执行。 (2)法院认定1)依执行地法仲裁事项不具有可仲裁性(对争议的可仲裁性作从宽解释) 2)裁决内容违反执行地国家公共政策(对公共政策的解释从严)3)1981年利比亚太阳石油公司案(ICC仲裁,美国法院认为外交政策不是公共政策) (3)《纽约公约》第10条第1款(互惠保留)1)只承认与执行在《纽约公约》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2)对于非缔约国境内作出的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不适用《纽约公约》规定的条件3)对于未作出互惠保留的国家,应根据公约规定承认与执行所有的在其本国境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不论裁决是否在公约缔约国境内作出在规定中,国际贸易法概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具有法律效力,还可以强制性执行。受理仲裁案件的法庭,有自行裁决的管辖权力。面对国际贸易合同争议,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不受理仲裁的情况。在贸易过程中,一旦要约发出生效,就产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的执行材料包括什么
    申请仲裁裁决的执行材料包括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


·申请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时间是什么?
    申请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时间是什么?一、申请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时间是什么?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一、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可以不?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可以不?是可以的;行政强制执行是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病种是什么?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病种是什么?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病种是什么?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期;4、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5、......


·公安机关不按批捕决定书执行怎么办?
    一、公安机关不按批捕决定书执行怎么办?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不能执行逮捕措施,继续侦查。公安机关不按批捕决定书对嫌疑人采取措施,......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一、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


·一、执行异议申请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一、执行异议申请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法院执行时排除在先承租人租赁权的,承租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不影响租赁权,不能提出异议。即对于基于租赁权所提的异议,重点在于审查处理承租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即承租人是否有......


·法院对探望权强制执行终结怎么办?
    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力,探望权也称探视权。是双方父母的合法权利。如果其中一方拒不协助探望权的行使,另一方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强制执行探望权。探望权也包括强制执行。那么,探望权如何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对象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