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专利产品生产合同违约的行为有哪几种?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关于专利产品生产合同违约的行为有哪几种?

专利合同是一种专利的代表,专利的产生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作为依靠的。这其中还有个人知识产权和个人思维的独立性。所以我国对这方面专利的保护尤为看重,那关于专利产品生产合同违约的行为有哪几种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的解释。

一、专利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认定

专利合同的履行是指专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订立专利合同的目的而作出的专利合同约定的行为。

《合同法》 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以上规定表明,当事人履行专利合同,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专利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的主体、履行的标的、履行的期限、履行的地点、履行的方式等方面要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擅自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诚实信用原则。专利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心怀善意,讲诚实,守信用,相互协作,不滥用权利。

根据一方当事人违反专利合同的约定,不履行专利合同或履行专利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构成专利合同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合同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专利合同违约的情形有两种,其一是不履行专利合同,即完全没有履行专利合同约定的义务;其二是履行专利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没有全面履行专利合同义务。

二、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另外,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约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违反专利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四种:

一是继续履行,即违约方继续履行专利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二是采取补救措施,即违约方应当将自己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专利合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和对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相应的补救措施,以便将违反专利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是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四是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必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的金额。以上四种违约责任,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一种是不按合同进行履行,一种是没有按合同完全履行。这两种方式都对专利的拥有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专利产品生产合同是专利方对专利中的产品进行委托或代理生产,这是专利方一定要慎重决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


·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规定是什么?
    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规定是什么?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规定是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


·个人如何申请设计专利?
    个人如何申请设计专利?1、申请阶段申请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设计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


·商标没有续展的危害有哪些?
    商标没有续展的危害有哪些?商标没有续展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如果商标被他人再次注册,您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若无他人注册,此商标也不能再作为注册商标来使用,也就是说,您今后再使用此商标时,商标专属权失效,......


·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
    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一、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1、平等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七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一、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1、专利权的形式要求转让专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登记和公告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强制规定。2、登记和......


·专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专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专利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专利法》第68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不过,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存在两种特殊情......


·著作权登记前已被使用该如何处理?
    著作权登记前已被使用该如何处理?所谓著作权登记顾名思义指的是著作权人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登记机关发出申请,将其作品和其权刊登记在簿的行为,但由于著作权意识薄弱等各种原因,作品著作权登记前已被使用的情......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销售商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销售,且对于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是属于之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将产品进行销售,不知道是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而生产出来的商品的话......


·宣告注册商标可以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


·实用新型专利维权
    实用新型专利维权一、实用新型专利维权的途径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和解:迅速、友好地解决纠纷,可以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