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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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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材料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根据《证据规则》第65条的规定:合议庭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存在关联性;(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2、分组认定,是指几个证据材料相互关联,将其分类集中起来分成几组进行认定的方式。法官可以在分组质证后,对每组证据材料加以认定,并说明理由。进行分组认定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要对案情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对当庭出示的证据材料作出科学划分。

 3、综合认定,是指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法官、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归纳、分析作出的认定。这种认证,法官、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能把证据间的内在联系及案件事实的联系有机的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认定。我国《证据规则》第66条规定,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当事人有异议的证据材料,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除外 。

审核认定证据的范围应包括所有当事人所收集提供的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可能被采纳为证据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案件事实无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要在当庭给予否定;另一类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要在当庭给予认定,在认定的证据材料中还应说明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中的哪一项相联系,即能证明哪些事实并说明理由。对于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材料,法院必须当庭给予认定,承认其证据的证明力。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材料,如果可能涉及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实施,法官审理案件不包揽诉讼。换句话讲,法官不再象过去一样调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一切矛盾和纠纷,而是紧紧围绕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客观评价当事人提供的诉讼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对案件实体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但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由于当事人的文化素质、法律修养、客观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种类繁多,条理不清,且鱼龙混杂。为了确保质量和效率,应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合理分类。首先将与本案当事人所争议事实无关的证据予以剔除。其次将与本案审判程序进行或实体处理无关的证据予以排除。其三再将证据依据证明的目的以及提供方的诉讼地位进行分类。这样以来,就为法官在庭审中对诉讼证据的准确判断打好了基础。

现代民事庭审方式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准确判断民事诉讼证据的基础和前提。法官是确定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承担者。如何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就成了我们在审理案件中所要研究的重点。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焦点,确定是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还是当事人一方的反驳主张。其次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不可一概而论。


·证据保全的内容
    证据保全程序原则上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通常是由认为该证据能够用来支持其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但是倘若双方都当事人都认为证据有利于其主张的,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出。  申请的程式是指申......


·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一切手段在内的私自取证方法,还由于表达的明确性,《证据规定》显然比《批......


·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什么证据
    首先,专家辅助人,具备某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经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在法院同意情况下,到庭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发表意见,辅助其进行诉讼的人员。——百度百科由此可见,专家辅助人是由当事人申请......


·微信聊天记录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


·互联网证据保全
    为保证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网络电子数据的特点,在起诉前最好的取证方法是向当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


·逾期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即使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存在一定过失,人民法院也不宜轻易否定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但当事人因未及时向法院提交该证......


·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n......


·微信聊天记录,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


·复印件是否当然属于无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


·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本款是针对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


·对方没有借条起诉民间借贷关系,我方可能可以提起的抗辩有哪些?
    1、买卖合同关系;2、赠与合同关系;3、定金保证合同关系;4、租赁合同关系;5、承揽合同关系;6、保管合同关系;7、机型合同关系;8、行纪合同关系;9、中介合同关系;10、借款为赌资或其他非法用途等;1......


·只有单位盖章没有签字的证据是否可以采信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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