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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方能否仅以借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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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出借方仅以借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起诉至法院,对方提起抗辩或者反诉的,应当就该抗辩或者反诉承担举证责任。当对方就抗辩或者反诉提供了相应的事实证据予以证明后,出借方还应就该借款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出借方能否仅以借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


·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


·审判中询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八种证据种类,审判实践中对于专家辅助人发表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存有争议。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是认为属于当事人陈述;另一种观点是认为属于专家证人或准用鉴定意见规......


·对方没有借条起诉民间借贷关系,我方可能可以提起的抗辩有哪些?
    1、买卖合同关系;2、赠与合同关系;3、定金保证合同关系;4、租赁合同关系;5、承揽合同关系;6、保管合同关系;7、机型合同关系;8、行纪合同关系;9、中介合同关系;10、借款为赌资或其他非法用途等;1......


·证据保全的内容
    证据保全程序原则上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通常是由认为该证据能够用来支持其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但是倘若双方都当事人都认为证据有利于其主张的,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出。  申请的程式是指申......


·只有单位盖章没有签字的证据是否可以采信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发誓”能否成为定案依据?
    法院不会根据某个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定案,而是要结合事实和证据综合评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
    1、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材料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根据《证据规则》第65条的规定:合议庭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


·司法鉴定结论错误的处理对策
    1、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如何认定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本文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


·微信聊天记录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


·互联网证据保全
    为保证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网络电子数据的特点,在起诉前最好的取证方法是向当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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