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列入黑名单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列入黑名单吗?诉前财产保全是合法的,不会被列入黑名单,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二、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有关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还应当基于实际的财产情况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诉前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财产保全问题,还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并根据实际来作出判决处理。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什么时候能解冻?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什么时候能解冻?诉前财产保全解冻的时间要看当事人是否起诉,如果在保全后的30天之内没有起诉,法院会主动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的形式有哪些(1)个人财产担保:法院接受的申请人个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能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不动产,在申请人无法提供合乎法院要求的与诉讼标的物等值或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物的......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啥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啥手续一、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啥手续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


·被告被起诉前财产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被告被起诉前财产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对方在自己起诉前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


·超出诉讼标的的保全如何处置?
    超出诉讼标的的保全如何处置?民事诉讼保全标的金额超出了,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解除超额的保全措施,从而只保全所标的金额,法院只要收到申请就会立即的进行解除,但前提也是必须要通知申请者,而且双方还要协商好才可以。财产保全......


·侵权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财产保全在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将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但是财产保全也并不是随便就可以进行的,要想进行财产保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财产始于诉讼案件相关的,必须是诉讼中的内容,......


·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
    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一、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财产保全金额不能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


·申请保全财产与诉讼标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保全财产与诉讼标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保全财产与诉讼标的流程是什么申请保全财产与诉讼标的流程需要先确定给付之诉,诉讼请求当中要有财产给付的内容,而且在案件没有做出判决的时候,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如果......


·多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怎么处理?
    多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怎么处理?多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处理需要按照申请财产保全的顺序采取轮扣措施。日后强制执行也是按照轮扣的顺序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