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租房合同终止的情形作出了要求,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租赁合同到期。

(二)房屋拆除改建。

(三)房屋毁损。

(四)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六)当事人协商终止。

(七)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二、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收回的。

实践中,导致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况很多,而这些通常都是法定的情形。若当事人之间事先就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作出了约定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是一方当事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如今有些地方的房价每天都在上涨,一些人手头资金不足,而且对房子要求不是严格的话就开始选购二手房进行交易,说明二手房有着独特的优势。那么如果在济南怎么交易二手房?在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模板
    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每个家庭所关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归属问题的最有力的的证据。当前除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能够证明房屋属于自己,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书,增加和巩固自己对房......


·如何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
    如何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一、怎样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1、预购方已经办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转让预售房屋时,该预售合同在有效期内,这是预售商......


·一、房子抵押贷款需要条件有哪些?
    一、房子抵押贷款需要条件有哪些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


·公司在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在北京买房条件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


·转让按揭的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我们周边的生活中,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用钱,不得不将该按揭买来的二手房再卖出去。那么,转让按揭的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若不小心注意,那么当事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


·很多人奋斗一生的目标就是想要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由于我国
    很多人奋斗一生的目标就是想要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由于我国的房价实在是在一时之内难以降下来,因此我国市面上除了有国家政府推出的一些性质比较特殊的产权房以外,另外针对购买二套房的公民来说,也是需要了解一下我国的......


·安庆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安庆买房子首付多少钱?在一般情况下:首套的房贷,普通居民住房的首付要求不能低于30%,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额不低于60%,买新房的利率会上浮10%;三套房是不准购入的。1、首套房子贷款的首付额、实际贷款的利率、贷款成数和贷款的年......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的情形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


·购房者解除买卖合同情形有哪些
    购房者解除买卖合同情形有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


·买农村中的房屋要注意什么
    在实践中,当事人买卖农村房屋时常会出现效力纠纷,而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现,我们一定要注意应该注意的事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不会无缘无故的遭受经济损失。那么,买农村中的房屋要注意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解答吧......


·由于房价的偏高,很多暂时无法购买房产的人,往往会选择租房来解
    由于房价的偏高,很多暂时无法购买房产的人,往往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而此时签订租赁合同就尤为重要了。毕竟一份好的租房合同可以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减少纠纷的发生。那现实中要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请一起......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