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对于当地的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每个地区的政策是不一样的。那么,南京二套房契税新政策有哪些呢?南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南京二套房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套房认定标准

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

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

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6、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三、二套房契税新政策

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另外,在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方面,一是规定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竞价所产生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2、当网上竞价达到一定比例时,调整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其中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80%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90%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这些要求将在土地出让公告及土地出让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并由房产部门在后期颁发销售许可证时严格执行。

3、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产生竞得者,并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再加一个加价幅度作为成交价。采取该做法,主要目的是既要防止产生新的高价地,控制地价过快上涨,同时又加大土地市场供应,对缓解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起到积极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二套房政策的介绍啦,我们在进行购买的时候,要注意,在进行认定二套房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认定的标准的,另外,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以及贷款的利率都是不同的。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


·买房时的房屋他项权证是什么证件?
    买房时的房屋他项权证是什么证件?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不过自从租售同权政策推出之后,这部分租房者就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使他们的子女可以享受到当地的教育资源。租售同权不仅对租......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


·离婚时卖房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而此时一方实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那就需要同时对另一方折价作出补偿才行。不过现实中,很有可能出现没有钱进行折价补偿的情况,此时也就只能卖房然后夫妻分割房款了。那一般......


·危房拆迁赔偿有几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


·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很多暂时不想买房的人会选择租房,因为涉及到居住事宜,租房还是需要谨慎行事。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呢?如果在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怎么办呢?我们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一一解答。一、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


·房屋买卖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
    在买卖房屋时,你是否了解过房屋买卖的流程及时间,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买卖房屋的流程及时间都是中介或者售中中心的销售人员帮助安排,但你是否想过如果你对清楚的了解买卖的流程和时间,你可以更好的行使你的权利,不花冤枉钱......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一、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


·新婚姻法男方家人送给男方的房子写两人名字可以么?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一、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购房合......


·同房分居是否算分居?可以离婚吗
    一般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是同房居住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感情不和的话是可以分居的。在分居超过两年之后可以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同房分居是否算分居呢?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请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吧。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