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二、与检察院公诉科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 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三、会见和通信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 可以随时会见。 


(二)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向检察院提交申请书。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2、律师发现侦查机关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www.njLawyer.cn。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1、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向其他证人或者单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辩护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


4、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南京律师网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1、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2、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其提出控告。


4、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代为提起申诉www.njLawyer.cn


5、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


·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主要考虑社会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险性要素,以及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掩饰......


·不赡养老人判多久刑期?
    不赡养老人判多久刑期?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第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


·在我国刑事司法鉴定鉴定什么区别?
    这样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经常会进行一些司法鉴定,主要是为了方便诉讼活动。法院在查明案件的事实的时候,有的时候会需要运用一些专业的知识来对某些事项作出鉴定,很多人因此都想了解一下。在我国刑事司法鉴定鉴定什么......


·隐匿伪造病历刑事责任规定是什么?
    隐匿伪造病历刑事责任规定是什么?隐匿伪造病历刑事责任规定并没有对此作出当事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则,但实际上相关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规范是对此行为做出一定的约束的,比如说医疗事故的处理条例,还有相关的职业医师法当中都......


·山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是什么?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山东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


·盗窃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
    一、盗窃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


·一、驾驶员醉驾缓刑有哪些条件?
    一、驾驶员醉驾缓刑有哪些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3年,就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不能适用缓刑。这是缓刑的对象条件。(二)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可能会发生一些打架斗殴的事件,有些严重的话甚至会触犯到刑法,涉及到故意伤害方面等罪行时,性质就比较严重了,那么在发生打架斗殴的时候,有时严重有时只是轻伤,针对这一问题引申出来轻伤的量刑标准问题,那么轻伤二......


·职务侵占罪报案管辖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报案管辖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当公司发现有职员侵占公司财产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


·76岁老年人故意伤害犯罪处罚可以减轻吗?
    76岁老年人故意伤害犯罪处罚可以减轻吗?一、76岁老年人故意伤害犯罪处罚可以减轻吗?是可以的;1、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树木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加上伐木工具的机械化,森林的覆盖率越来越低。为了保护森林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法律用来约束和处罚不按规定的伐木行为。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那么滥......


·刑法规定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核材料在我国管制是非常严厉的,如果需要运输,都必须要经过海关的监管才行,但是生活中往往就有人逃避海关监管而擅自走私核材料,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走私核材料罪,这个罪名的处罚也是非常重的,那么一旦走私核材料,到底该......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