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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被告身份信息如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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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也作出了与前述内容一致的规定。因此,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如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在实际中,能使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当然,原告如果在起诉阶段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一方面有利于被告身份的识别,足以使该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另一方面有利于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即丧失胜诉权。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律师指出,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片面理解诉讼时效内涵及时效中断的事由,丧失许多主张权利的机会,吃“时间......


·生效判决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能否被认定为“已被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裁判文书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是在诉讼各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等诉讼活动,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诉讼中的争......


·当事人因判决生效后达成的还款协议发生争议是否可以再次起诉
    最高院认为,为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避免消耗有限司法资源,“一事不再理”原则被确定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其基本要求是相同当事人不得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对同一事项再行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可否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并非必须适用简易程序。对于新类型案件、辖区内类似案件较多需要统一裁量标准的案件等,即便案情简单,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据本条第七项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第二,起诉后原告下落不明的,一......


·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


·起诉时能否将被告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结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交纳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当事人起诉后未依法交纳诉讼费,经催告仍不交纳,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撤诉是当事人依其意思表示放弃因起诉而发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按照诉讼法上的“撤回的诉,视同未......


·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


·被告如何答辩?
    答辩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


·一审没有申请鉴定,二审中还可以再申请吗
    当事人在一审中不愿申请司法鉴定,未承担举证责任。二审法院可以重新确定举证期,由对方当事人申请鉴定。且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法律并未规定一审未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不能在二审提出鉴定申请,其亦在二审规定的举......


·公安机关不得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对违法犯罪行为立案
    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不受非法侵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治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上述法定职责的行......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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