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一、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的金融证券类、传销类、欺诈类经济犯罪。二、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1、从当事人角度,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犯罪行为人涉众型犯罪与被害人涉众型犯罪。因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对行为人的称谓不同,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称为“被告人”,为了全面、简洁起见,这里统称为“犯罪行为人”。该分类,既注意了被害人一方,又注意了犯罪行为人一方,避免了对主体涵盖不全的不足。
?2、从当事人涉众的具体情形看,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一方涉众型犯罪与双方涉众型犯罪。一方涉众是指只有犯罪行为人或被害人一方为许多人,双方涉众是指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双方均为许多人。犯罪行为人涉众型犯罪与被害人涉众型犯罪均属于一方涉众型犯罪。3、从案件涉众的具体情形看,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一案涉众型犯罪和多案涉众型犯罪。有的案件的犯罪行为人或者是被害人本身就是许多人,该类犯罪属于一案涉众型经济犯罪。还有的案件,犯罪行为人或者被害人本来是一个人,其之所以成为涉众案件,是因为犯罪行为人多次作案或者是被害人受到多人的侵害。该类犯罪属于多案涉众型犯罪。4、从犯罪的客体和社会危害性角度,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涉众型犯罪与一般涉众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较之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一般涉众型犯罪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作进一步的划分。例如,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众型性犯罪、涉众型暴力犯罪等,就是根据不同标准所作的进一步划分。区分危害国家安全涉众型犯罪与一般涉众型犯罪,可以更加准确地区分不同犯罪的性质,根据犯罪的不同社会危害性,更好地打击与预防犯罪。5、根据犯罪行为人人数的多少,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群体涉众型犯罪与个体涉众型犯罪。群体犯罪的外在特征表现为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在内部结构上,可以表现为多个个体联合实施一起或多起犯罪,以及某起案件由不具有联系的多个个体所共同完成的情况;在危害后果方面,群体犯罪经常会因为发挥了两人以上的互动合力,导致更为严重的危害结果。作此划分,可以更加清楚地区分群体犯罪与个体犯罪的不同特点,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6、从被害人的角度看,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有被害人的涉众型犯罪与无被害人的涉众型犯罪。您都知道,有的刑事案件是没有具体被害人的。有被害人的犯罪往往会给被害人造成具体的经济损失,往往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而且极有可能产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被害人的犯罪则不同,该种犯罪不但不会给被害人造成具体的经济损失,其社会影响也会因不涉及具体人的利益损失而不被人们所重视,更不会产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涉众型犯罪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不同类型的涉众型犯罪存在一定的交叉。同一类型的犯罪,可能同时属于两种或多种类型。例如,有的犯罪,犯罪行为人和被害人都为多人,那么该种犯罪就既是犯罪行为人涉众型犯罪,又是被害人涉众型犯罪。二是涉众型犯罪的分类标准很多,还可以从更多的角度对涉众型犯罪进行分类。例如,还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有财产损失的涉众型犯罪和无财产损失的涉众型犯罪、自然人涉众型犯罪与单位涉众型犯罪、自然犯涉众型犯罪与法定犯罪涉众型犯罪等等。以上,就是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的全部解答。涉众型经济犯罪不仅致使受害人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有哪些内容
    一、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有哪些内容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二、释义不起诉的法律后果是对当事人不予刑事追究或放弃刑事追究,应当......


·网络诈骗职员如何定罪,会被判刑吗
    网络诈骗职员如何定罪,会被判刑吗?现如今,科技快速发展,网络普及,给人民带来了便利。同时也有人利用这种便利来实施网络诈骗,使不少人民身心和钱财受到伤害。我们对于网络诈骗了解多少,以至于我们身陷其中时候该怎么维......


·江西省刑事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审理阶段,法院会综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做出量刑。在很多上诉案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被告对量刑不满引起的,因此,量刑是非常严谨的法律活动。那么,江西省刑事量刑指导意见的内......


·自首如何量刑 自首的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如果可以认定罪犯是具有自首、立功的情节的,那法官最终作出量刑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考虑到这些情节,毕竟这书属于法定的酌定处罚情节。那究竟认定罪犯构成自首如何量刑处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


·逃税罪二次以上的怎么处罚?
    逃税罪二次以上的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怎样量刑?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他的财产来源都是可以查找到来源的,如果查不到来源,自己也不能说明的则可能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务员的财产可能出现特别巨大的差距,那么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有何规定?如何......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刑事诉讼法二审审限是多少?
    相信很多人在对刑事案件提交二审之后总是焦急地等待结果,对刑事诉讼法二审的期限和具体时间感到困惑。不是很清楚法院在每个时间段做了具体做了哪些事情,每一阶段所需的时间又大概是多久,那么,刑事案件二审审限如何规定,刑......


·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一般是不会对犯罪的具体数额做出规定的,这些往往都是由最高法或最高检做出的司法解释规定,那么您知道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格式应怎样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格式应怎样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书写格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应列明起诉人资料;被告人资料等。案由要写明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并列清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的罪刑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一、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新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是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