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如果假冒他人专利,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构成犯罪。那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1)具有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2)假冒专利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专利权期限内。

(3)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

二、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认定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核心就是认定其客观方面,而认定假冒专利罪的客观方面,最重要的就是确认假冒专利行为的认定标准。具体来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4)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没有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就不构成假冒专利罪。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忙,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商标权侵权应诉内容包括什么
    商标权侵权应诉内容包括什么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应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所有行为,然后要求赔偿自身受到的在被侵权过程中的一切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主张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私下解决一定要合理合法。在面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


·侵犯别人著作权有什么后果
    侵犯别人著作权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


·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
    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有哪些一、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有哪些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利权的权利取得方式有几种
    专利权的权利取得方式有几种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二、视为放弃取得专......


·商标诉讼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商标诉讼的诉讼标的是什么?一、商标诉讼的内容商标诉讼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引起的诉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从广义上说,商标诉讼所涉及的案件可分两大类别:一......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一、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特殊标志到期后是否能够续展,需要工商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对于核准特殊标志时,审查机关只对特殊标志是否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禁止登记的......


·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一、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许可人......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续展后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续展后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权人申请进行商标续展的,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期限,而获得续展的商标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那么您知道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吗?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如何避免商标侵权一、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如何避免商标侵权?1、熟悉商标知识这个很很重要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商标权人,包括标识及包装的设计人员,应当熟悉运用商标法律并能灵活地运用。一旦发生侵权事......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其实我国对专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会一直保护下去。此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实际提供的保护期限不一样。那一般实用新......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