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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原告应出具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该条明确规定...


·专利侵权案件原告应提供的证据
       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以此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成立,如果原告举证不能或者所举证据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被告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原告的主张便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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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在诉讼时,仍可提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当事人有权在诉前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和在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先予裁定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报告为何自相矛盾?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给出自相矛盾的评估结论并非偶然现象,有不少专利权人同样也遭到了两份报告结论不一致的情况。即使以同一专利权人的身份去申请检索中心的报告,也会遇到结论打架的情况:“我们就一份专利向检索中心先后申请了...


·中止诉讼与责令被告停止侵权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或者责令被告停止侵权的裁定应当慎之又慎,主要目的是减轻专利权人或者被告人因此而承担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或者利害...


·专利诉讼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是根据世贸组织TRIPS协议的要求新增设的法律条款,属于...


·法院不受理因对撤消请求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专利侵权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不能或者不愿意协商解决的:1)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处理,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法律对假冒他人专利的处罚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生产的产品与他人的专利产品类似,或者在产品包装上加上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使人相信该产品是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行为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注上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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