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具备什么条件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 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共同对本院的审判行审判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不同,其提起的方式和适用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第二, 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所谓确有错误,既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又包括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既包括适用实体法错误,也包括法定程序错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未发现错误,不能提起审判监督。另外,人民法院对未生效的裁判发现错误的,只能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误,而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第三, 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二、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是所有的都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再审程序。要知道审判监督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是作为司法补救的一种程序。除少数由检察机关、上级法院或本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外,审判监督案件多数是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引起的。而这实际也包含了两个程序,即再审申请复查程序和再审程序。


·杀人未遂判几年
    要综合全部的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在量刑时,应当抛除不正当的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


·法院判决不公就没有办法了吗?
    法院判决不公就没有办法了吗?一、法院判决不公就没有办法了吗向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让检察院提起抗诉寻求同级以上检察院的帮助。救济途径有两种,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判决。......


·寻衅滋事案件到了法院如何判决?
    我们生活当中发生的很多的案件都是在我们国家的法院当中来进行解决的,我们国家的法院是公平公正的,对于任何的问题一般都是可以解决的。其中就有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的事情如果上升到了法院肯定就是影响很大的,一般都是会判处......


·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
    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


·诈骗100万判几年有罚金吗
    诈骗100万以上的,属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


·偷税漏税48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偷税漏税48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偷税漏税48万的判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


·入室盗窃几百块怎么判
    该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


·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已过诉讼时效抗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不能得到支持。但若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


·投案自首怎么判
    投案自首的判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犯罪以后自首,犯......


·入室盗窃数额较小的判罚是什么?
    一、入室盗窃数额较小的判罚是什么?入室盗窃数额较小的判罚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入室盗窃不管金额多少,都按盗窃罪处理,要是涉案金额不大,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


·卖假药10万要判多久
    视情况而定。看涉案的金额和导致的后果,一般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什么是法院终审判决2023
    什么是法院终审判决终审判决是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